发布日期:2024-11-05 00:57 点击次数:83
金融界11月4日消息,福斯特公告称,公司与泰国福斯特签订了《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》。公司获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,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,030,000,000.00元,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,023,829,716.98元。此次变更“福22转债”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至泰国福斯特“年产2.5亿平方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”使用,金额为30,000.00万元人民币,并同意以“福22转债”募集资金净额中计人民币30,000万元对泰国福斯特进行增资。泰国福斯特已在中国银行(泰国)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,包括泰铢账户、人民币账户和美元账户。协议对专户开设及用途、各方责任等进行了规定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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